平芜尽处

“长松落雪惊醉眠。”
我南极圈居士来也!

【美食】无人诗

*题目是灵感来源。以冬《无人诗》,绝美填词,不会放链接,网易云可听。

*ooc集大成之作,美食组无差,史向普设双作家

*be预警

*8k+,破了我单篇字数记录,希望能有评论


“写干墨水泪水逝水后痛快地疯魔”



1.

我总是想谈谈弗朗西斯的。可自说自话不知该从哪里说起,有人问却又只能草草敷衍过去。我告诉自己,我在等一个“不得不写”的时机,就像我们两个都坚持的那样。现在似乎到这个时机了。他已然像石板上蒸发的水痕,而我也成了枯木死灰,笔尖的墨将要干涸。是不得不写的时候了。


2.

我和他相识在1929年的巴黎。

那时候的我是个只能操着口音浓重的法语在咖啡馆端盘子的穷学生,而他是个在烟雾缭绕中一坐就是一整天的穷诗人。他喜欢呆在角落靠窗的位置,透过最脏最模糊的那块玻璃看来来往往的人群,从不参与那些高谈阔论。我们的交流仅限于“先生,您的咖啡”和“谢谢,祝您今日愉快”。

和很多人设想的不同,这并不是一个充满“罗曼蒂克”的艺术圣地,它被那些有着辉煌历史的真正“圣地”的光芒遮掩,只有尚未出名与已经过气的人才会来这里。穷酸得和我如出一辙。

我实在有太多事要操心,那段时间的他在我的印象里只是一个安静的剪影,没有任何特殊的意义。尽管我在咖啡馆卷边的杂志和报纸上读过他的诗,有几首还默背了下来,被摩挲得模糊的字母中依稀可以辨认出他的名字——弗朗西斯•波若弗瓦。

不知是哪个月哪一天的一个傍晚,大约是个春日,我忙里偷闲地趴在角落一条腿短了一截的桌子上,悄悄用快握不住的铅笔在最廉价的、法国小学生的练习本上写着我的第一部小说。他坐在离我不到半米的地方,突然开口问道:“您是中国人吗?”

我被吓了一跳,“叹”字的最后一笔被长长地拉出。于是我连忙合上本子,用十成的礼貌回答道:“是的,先生。”

我们经常遭遇歧视,但却不能不回答这样的问题。

“我读过中国的诗歌,还为此自学了一点中文。”他看向我,眼角弯起,说得友善而真诚,“因此,我一直很想交个中国朋友。不知道我是否有这个荣幸?我叫弗朗西斯•波若弗瓦。”

我看着他伸出的手,骨节分明、苍白得有些病态,一道伤疤从手背向上延伸,藏进了袖口。按理说,贫穷积淀出的谨慎让我不该那么轻易地握上去,可我还是这样做了:“我叫王耀。”

他艰难地在口中将这两个字转了好几遍,恍然大悟:“是光明的意思吗?”

于是我们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成了朋友。

现在回首,那并不是因为我们有多契合,和我当时所相信的“缘分”、他日后胡诌的“灵魂”都没有关系,只是因为我们都太需要这段关系了。我需要一个“朋友”,他需要一个能让他看见“自己”的人。

不管是当时还是之后、是见过我们的面抑或只是读过我们作品的人,甚至连一切结束前的我们,都认为我们彼此截然不同。我们的相识被善意的流言涂抹得神乎其神,没有人相信这一切。


3.

他开始成为每天最早一批来咖啡馆的顾客之一,趁我还在将老板便宜买来的花插进桌上的小瓶里时同我谈天,没几天就开始“你”来“你”去。雨果、波德莱尔、莫里哀,这些法国人最喜欢谈论的前辈自不必说,令我惊讶的是,他竟然真的能对中国诗人说上几句。

“我最喜欢李商隐的诗。”他一只手撑着下巴,一只手绕着齐肩的金发,说。法国人念中国人的名字总是怪声怪气,小舌音搅在一起,现在想起来还是忍俊不禁。

我问他,你喜欢他的什么。

他似乎没有理解我的意思,疑惑地偏着头答,当然是他的诗歌。

我又一次感受到了文化隔阂,换用了更清晰的表述:“我问的就是,你喜欢他诗歌的什么特质?”

他没有回答,反而突然对这种表述感了兴趣:“既然你要问的是这个,为什么一开始你要问我喜欢‘他’的什么呢?”

我想了想,一边把鸢尾插进他面前的玻璃瓶里,一边对他说:“我们和你们不一样。你们总是认为作品要与作者分离开,不然会影响对作品的评判。我们恰恰相反,我们认为作者的人生是作品的一部分……或者反过来,作品是作者的一部分。很多时候,我们谈论一首诗,就是谈论它和它背后的一切。”

他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我喜欢你们的说法。不过我得纠正一下,不是所有‘我们’都是你说的那样的。至少我不是。”

“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唯美主义者。”

“那些美的字句,都是作者把心血涂到笔尖写出来的,非要剥夺他们之间的联系,未免太没道理了。”

朝阳斜斜地撒进来,细小的微尘绕着他飞舞。一瞬之间,我突然有些看不清他的脸,只模模糊糊地在金发流转出的光辉里看到了一抹鸢尾紫。直到现在我也清楚地记得我来得莫名的心悸,当时不知为何,再往后点以为是小说里写的“怦然心动”,现在再想,毋宁说是看见了一个巨大的隐喻“哐当”砸在面前,却告诉自己这只是个美丽的意象。

他说:“哎呀,扯远了。其实我只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能不能帮我翻译一些李商隐的诗歌,顺便教我学学中文?大家都不爱看这些,很难买到法译本。我虽然自学了点中文,可拿那点水平去读诗实在是差太多了。我不白浪费你时间,我可以参照家教工资付钱——当然,老师要是能打个折更好。诗歌翻译的话,按杂志标准结算。”当时我并没有回头,但我总觉得他向我眨了眨眼。

我给另一桌摆上雏菊,盘算着这买卖划不划算。

“成交。但先说清楚,是按什么杂志的标准?”

其实我知道他也不宽裕,只比我有钱一点。不然不可能坐一整天只点一杯咖啡,身上的酒味像是很劣质的苦艾酒。但没办法,我太需要钱了。贫穷和清贫不同,清贫是有意义的选择,贫穷只是附骨之蛆。

他大部分时候的确信守承诺,该怎么付怎么付,只是偶尔地迟上一两天,我也从没催过。他的自尊心不会允许他赖我的账。

于是我从本就满满当当的日程又强行匀了两个小时给他。幸好他是个聪明又听话的学生,有时候一字一句地教他念诗,就像又回到了故乡、我的被苦难垦殖的祖国。

随着我们越来越熟,他开始把他写好的诗念给我听,视情况接受我的修改建议;而他也是我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

他坐在灰蒙蒙的玻璃边读完我的手稿后一言不发。我难得地有些忐忑。正当我准备开口打破沉默时,他端起凉透了的咖啡,说:“小说我不是专业的,所以我只能说……”他刻意地停顿了一下,我霎时明白了,我写得还不错。

他夸张地张开双臂:“我要抢先拥抱我们未来的大作家,说不定以后我就靠你养了。”

“哪有,别瞎说。”我被他搂在怀里,平时不注意就闻不到的烈酒、浓咖啡和烟味混在一起往鼻子里冲。这些味道并不好闻,事实上也并不独特,但我现在一闭上眼就能闻到,“我是叫你给我提建议的,不是叫你来夸我的。”

“赞美也是一种表态。”他放开了我,“不过我一直不相信世界上有完美的东西,所以的确会说几个缺点,不过我可没法提出什么修改建议。”

“第一,除了两个主角外,其他配角的形象太单薄了。”他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第二,几个高潮部分有些用力过猛,过多的描写铺陈会消减情节本身的震撼。”

“第三,你想表达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太芜杂了。”

我打断了他:“不,一点也不多。我想表达的东西只有一样。”

他作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生活。”我说,带着几分年轻人独有的、可笑的浮夸与自信,“我想表达的只有生活。”

“你想表达的是谁的生活?”

“在这一本里面,是我的。”

他似乎愣了一下,旋即又展开了刚收回去没多久的手臂。

“你又准备为了什么抱我?”

“为了生活。为了你的生活和我的生活交汇。”


4.

我的原稿是用中文写的。我的法语虽然还过得去,但有些东西我无法用独立于我骨血外的另一种语言写出。没有法国的出版商愿意出一本籍籍无名的学生用异国文字写出的小说,而国内的出版社对我来说太过遥远。他主动提出要帮我翻译。

“就当交作业了,反正我一天到晚闲着也没事干。”他挥了挥他带来的一沓空白稿纸,“可以随意批改噢。”

我忙着在端咖啡的间隙翻阅我的老师借我的《社会契约论》,随随便便地一挥手,说:“行,我需要付多少翻译费?”

“每天一朵花。”他拧开钢笔,开始在稿纸上写下法语标题,“什么样的都可以。”

今日的我无法理解这样重要的事为何会决定得如此草率,当时的我却认为理所应当。

我把早晨的花留到黄昏,挑一朵给他当报酬。他从不嫌弃,哪怕有些时候玫瑰被虫蛀得半空。他只会在我低下头把打蔫的花朵别在他领口时,轻轻地蹭一蹭我的手。

这算是越界吗?我不知道,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或许还有更亲密的接触?可惜那些记忆实在模糊得厉害,就像咖啡馆里卷了边的旧杂志,我能记得某幅并不高明的插图、一个好笑的印刷错误、乃至于指尖摩挲过泛黄的纸张时的触感,却记不得曾经视若珍宝的那篇文章的内容,甚至只言片语也是模糊的。不管怎么搜刮记忆,也凑不出全篇,连一个前因后果完善的情节也没有。考虑到我并不打算发表这篇文章,所以我可以写写那些乱七八糟的碎片——谁先谁后?谁真谁假?

街道两旁楼房的阳台上种着天竺葵,明艳的连衣裙迎风飘扬,他指着湛蓝的天空,笑着说他其实会画画,他的中学美术老师拼了命地想让他去学绘画,说他一定能进维也纳艺术学院。广场上空盘旋的鸽子披着玫瑰色的晚霞,我们共同从晚餐里省出了一小把面包屑,纯白的飞鸟落在我们的手掌。他同我一起插花,坚持将最鲜亮的一枝插在了别的座位上,在那张大家都已默认专属于他的小桌上,放了一枝边缘泛着枯黄的鸢尾。有天下雪,他破天荒地点了盘樱桃松饼,塞在我手里,热乎乎的,要我给他讲咏雪的诗,而他以兰波交换。其实冬天的罐头樱桃一点也不好吃,有股腻得发苦的甜味。

最初,我们的交集仅限于咖啡馆的白天,但随着他到得越来越早,走得越来越晚,还会与我同行一小段。于是生活的交点越扩越大,并不动声色地交融。

我总觉得我的回忆在欺骗我。我应该在他某句话的结尾悚然,在他写下最后一句话、兴奋得像是自己写完了一部小说地握住我的手时感受到窒息般的悲凉,至少,也该在他把那些一首比一首晦涩的诗递到我眼前时,发觉出那隐隐约约的、悲剧的伏笔。可如果我的记忆真的没出问题的话——我的确什么都没发觉,而是沉溺于小桌旁的字字句句、巴黎带给我的一切和无人理解、无法摆脱的痛苦。


5.

我茫茫然地陷在自己的痛苦里,毕竟世界、生活中都有那么多苦难,有的是我的切肤之痛,有的看似和我无关,我却总喜欢全揽在肩上。

我上过几年旧式私塾,念的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桌上贴的是写得歪歪扭扭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刚上新式学堂没多久迎面撞上“五四”,学长在前面扛旗我在后面撒传单,断断续续地在油灯下看了几篇李大钊先生的文章,就自以为无所不能、能改变世界,能把天底下的苦难都扭成欢乐了。

这种错觉烙进了我的骨髓。于是我把加诸于身的一切都视作磨炼,而“无能为力”让我痛苦了一生。在巴黎那几年尤甚,异国他乡的茫茫大海里,无根的浮萍实在太过无力。

他呢?我偶尔会盯着我住的潮湿阁楼窄小的窗户,看地板上那片脏兮兮的惨白月光,羡慕他只为诗歌而活。午夜梦回,只余苦笑。你看,青年人可以多么狂妄又多么迟钝。

我的小说四处碰壁,虽然在投稿前就给自己做了不少思想建设,但终究还是有些沮丧。他不提这事,只是每天给我带用玻璃纸包好的玫瑰和几颗水果糖。我总感觉他把我当小孩子哄,他坚决不承认。我也懒得为了这事和他吵,毕竟水果糖真的很甜,我一直想问他是哪里买的,准备带两包给晓梅他们。他在咖啡馆的时间越来越短,我常常克制不住地看向那个空位置,甚至骗想要坐到那里去的人说,已经有人了,为此还特意在上面放了一份摊开的报纸。

就是从这时开始,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对劲(实在是太迟了)。那样纠结的心绪,我用不同的名字不断书写,却始终未能写出万一。当时,我给弟妹们写过一封家信,隐隐约约透露了一点,写得晦涩、不知所云,时隔多年被翻出来时,我自己都没有理解我写下这些是为了什么。虽然这并不影响它成为我的罪名之一。

我以为我自己隐藏得很好。

某天,他中午才走进咖啡馆,喜气洋洋地摇着手中的用稿信:“耀!”

我的目光转向他的一瞬间便明白了:“哪个出版社用了我的稿子?”

他满脸失望地拉开椅子:“啊,你怎么就猜出来了。”

“稿费多少?”我趁着人少,坐到了他对面。

他把信推到我面前:“我说那么详细就不是惊喜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信收进口袋,抬头却看见他充满期待地看着我。

于是我还是当面拆开了这封信。

我本以为我会对信的内容印象深刻,毕竟它甚至可称为“改变我人生的一封信”。那时我对自己的文字其实没什么自信,如果这封信再迟哪怕一个月,我就会走上和现在截然不同的道路。

可事实上,我只记得印刷体的法语整整齐齐地排列,散发着淡淡的油墨香。我不理智地颤抖着的手指和他弯起的双眼。

当天晚上,我说要请他喝酒。他慢悠悠地将椅子推回,道:“小说家就不要喝酒了。”

“为什么?”我并不生气,只是有些好奇。

“醉酒后的世界是绮丽的碎片,不是你想要的生活。”

他握着椅背,轻巧地转了半圈,紫罗兰色的斗篷在半空中旋起。

“你要真的想庆祝的话,和我跳支舞吧。”

他拉起我的手,拽着我跑过大街小巷,我晕晕乎乎地跟着他跑,仿佛已经喝完了那顿设想中的庆功酒。大概是我早已习惯了他的想一出是一出,又或者我短暂地被他同化了,一时竟忘记了我尚未写完的读书笔记。

事实上他的体力比我还差,后面几乎是我在凭着惯性带他走。

我们的手紧紧相握,不知是他引领我还是我引领他地找一个不存在的舞池。我甚至没来得及告诉他,我不会跳舞。

我们停在一片空地上。这片空地狭小、污水横流,四周的墙壁脏污,散发着一股最“左岸”的味道。

他一面喘息一面大笑,咳嗽不止。我拍着他的背,不知为何也开始哈哈大笑。

擦黑的天空投下最后一丝血色残阳,有吉普赛人从敞开的窗户向下看,我仿佛从嘈杂的声音中,听见了银铃的响动。

我们笑得没了力气,于是最终还是没能跳成一只舞。


6.

那天晚上,我去了他家。他家并没有比我住的小阁楼大多少,收拾得算不上干净但也看得过眼,只是总有股挥之不去的酒味。我总怀疑那一夜我是喝了酒的,和他一样的、带有致幻效果的廉价苦艾酒,满地乱滚的空瓶里也有我的一份。不然我不可能那么放肆,和他挤在不宽也不柔软的沙发上,任由他一瓶一瓶地灌酒,还不给我喝,把酒瓶抱得死死地生怕我去抢。我终于知道了他的稿费到底都用在了什么地方。

我将将揽住他不让他从沙发上摔下,听他念叨他母亲做的小圆面包、父亲用屋外樱桃树树枝削出的木马、追求哥哥的少女放在栅栏外的一朵郁金香。他讲战前巴黎的明丽动人,圣母院的玫瑰花窗美得像个神明的梦,香榭丽舍大道两旁郁郁葱葱,秋天的落叶铺得像地毯。

我被酒气熏得发昏,看不清他的脸,被他一口含混不清到软绵绵的法语弄得昏头转向,竟也开始前言不搭后语地讲述我的一切。我问他有没有吃过中国的梨,磕磕巴巴地向他描述梨和梨的不同。

我只记得我们双双滚下沙发,头磕在地板上,残余的酒精不动声色地洇湿衣角。他突然侧过身,将手掌搭在我的心口。他的血液在我的心脏之上涌流。

他静默地感受着我的心脏快跳出胸腔的搏击,忽然伏在了我的胸口,温热的液体漫过薄薄的布料和肌肤。我也侧过身,伸手搂住他,将头埋在了他的肩上。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

我们相拥着在冷硬的地板上睡去。半梦半醒间,我听见他语调奇怪的中文。

他说:“有个地方你写错啦。没有人第一次用枪就很熟练的。”

第二天早上,我在地板上醒来,第一反应是摸摸用稿信还在不在。然后才发现他依旧躺在我的身边,呼吸声轻微,我几乎没有察觉。不知什么时候打碎的酒瓶悄无声息地散在他手腕边,差一点就能割破那层薄薄的肌肤。在家带弟妹带多了,这种场景给我吓出一身冷汗,我连忙站起来,准备去收拾收拾。

当我用手撑着地面,正准备用力时,他忽然伸手虚虚地握住了我的手腕。与我皮肤接触的一点地方向我的神经输送着透骨的寒气。我问他怎么了,他闭着眼不言语,又放开了我的手。

多年后,每个无法入眠的日日夜夜,我都在反复琢磨这个动作,几乎成了我的习惯甚至说梦魇。

我总觉得他是在向我求救,向过去的他自己求救。

可我视而不见,他的灵魂早早被硝烟溺死。

他没有与我诉说,那时的我也无法理解他。他需要的可能就是这样一种无法理解,他需要别的观点去尝试说服他,哪怕他知道自己无法被说服。

我后来总是翻阅他一生的诗歌,我经历和未经历的一切。没有任何人为他书写传记,我也不信旁人写出的故事,我只信他的诗歌。他浑身上下不会骗人的只有笔。

我看他幼年时献给月光的青涩情诗,像鸢尾和玫瑰小心翼翼地碰头;看他少年时华丽的辞藻,铺排他美好得同天神一般的爱人;看他青年时不加遮掩的锋芒,铿锵的字词下仿佛是一团永远不会熄灭的火焰。中间是断层。重新接上时我就无法用比喻形容,我的回忆扰乱了我的判断,我只能摸索着找准心脏,感受它不停息的跳动,牵动着我的血液,再次意识到弗朗西斯清醒而痛苦地爱着这个世界。他的痛苦来源于他的清醒与爱。他明明知道这个世界无可救药,却还是不可抑制地爱着,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每一个丑陋的污点都在刺穿他,他的鲜血和墨水就这样一点点滴落、干涸。

我起身收拾了地面,把他扶上沙发,做好了两人份的早餐,发现他又沉沉睡去。我叹了口气,从他的衣柜里翻了件大衣给他盖上(我实在找不到毯子了),留了张便签,赶着回去上班了。我自己的钢笔不知滚到哪去了,我用了他的钢笔。钢笔的笔尖弯折,写起字来十分费力,不知他是怎么用它写出流畅的花体的。


7.

1931年到来了。这是一个不管从什么角度说都糟透了的年份。于国,东北大片河山陷于敌手,无数同胞沦为俘虏流民;于家,嘉龙同一个“大少爷”打了一架,被中学开除;于己,我与他不欢而散,回国后因为种种原因断了联系,直至最后也没有恢复。

“你为什么一定要回去呢?”他的疑问相比不解,更接近于偏执,“你还有学业。你为了走到这里付出了多少努力?为什么要半途而废?”

“我的祖国的血肉被生生剜去,你难道要我继续坐在这里高高在上地看我的同胞流离失所吗?我做不到!”

“你回去能做什么呢?历史这条不断奔腾的河不会因你个人的举动有任何改变,你毁掉的只会是自己!”

“我不回去才会被毁掉!”

他没有说话。我看见他的骨节握得发青,好像想把心肺都掏出来给我看,但最后只是颓然坐下,轻声说:“耀,你还年轻。战争不值得任何人付出人生。”

我说:“我的人生就是为了这些存在的。这和世界大战不一样,我是为了保护我的祖国。”

“不管怎样宣扬,它都是不值得的。”

后来,虽然我始终不认为自己做了个错误的决定,但还是去尝试着去理解他。我渐渐拼凑出他的过往,我知道了他上过一战战场,短暂地在凡尔登待过。我靠想象、靠文献、靠我经历的一切去共感他,但最后只会回到一个再明晰不过的事实:当时他还没有三一年的我年纪大。

他是不是抱着枪挤在卡车里,小心翼翼地掀开一块防雨布看略过的树影,幻想属于自己的英雄史诗?他是不是行军途中领头唱歌的那个?他是不是在战壕里带着防毒面罩给人念诗,虽然自己也听不清?他是不是……

但那时我却没有这样的心。

我失望地准备离开,他将桌上的蔷薇摘下,再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含着不明不白的期待转身,他轻轻地将打蔫的蔷薇别在我的领口,精疲力尽地拍了拍我的肩:“祝你好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我们还有几次通信,再到后面,由于工作需要,我主动断了信件往来。我们的生活就这样重新分离开来,有时我会一次又一次地拆开那封用稿信,试图说服自己那两年真实存在过。

他的死亡我是从一份三流小报上知道的。我喝着豆浆,看完了那篇文笔拙劣、极尽所能渲染桃色氛围的报道。

他一定不会喜欢这篇文章。

我合上报纸,理了理围巾,揣着两个饼离开了早餐摊。我没有感到悲痛,或许打心底里没认为这是个事实,而是个同晁衡一样的误会。等河山统一,我再到巴黎去,他还是会在同样的位置,嘲笑我怎么信了那样荒诞不经的谣言,然后变魔术似的递给我一枝包着玻璃纸的玫瑰。

过了半年多,有位年轻的小同志留法归来,带回一沓法国的文学杂志。我借了来,在上面看到了弗朗西斯的绝笔。

那是半首诗。有个单词甚至没有拼完。无数蹩脚的侦探小说家和爱好者拿着这半首诗开始“破案”,一个比一个言之凿凿。我抱着杂志恸哭,我看见他在平平无奇的一天伏案写诗,写到一半突然没有墨水了,未完成的字母在纸上拉出长长的、干涸的沟壑,于是非常平静地合上钢笔,拿出抽屉里只有一颗子弹的手枪。

这就是结局了。


8.

建国后,我参与了中英文化交流团,去了一趟伦敦。在这趟旅途中,我认识了亚瑟•柯克兰,一名曾经的战地记者,战后晋升了报社主编。

在我将要启程回国的时候,我们谈起了弗朗西斯。他是弗朗西斯的大学同学。

他说弗朗西斯从大学起就是个疯子,放浪形骸、口无遮拦,学业也不管,天天在咖啡馆高谈阔论,当局的禁令一张接一张,他当成勋章炫耀,本来不用上战场,偏偏不自量力地自己去撞枪口,是个被文字的致幻药迷得以为自己是个英雄的蠢货。

我喝了一口昂贵的白兰地,将话题岔到了他的诗上。

所有人都觉得我认识的那个弗朗西斯才是正常的。我曾经也这样以为。

可对他而言,到底什么才是疯狂?

我再次翻开那半首诗,依旧没有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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